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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15-10-30 )

       9月24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副区长唐丽娜关于我区社会治安、人口管理及消防安全等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和审议了贯彻落实《环保法》和《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及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等情况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陆兴祥指出,近年来我区在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特别是水环境污染治理方面,有喜有忧,喜忧掺半。喜的是“三个增强”:即环保意识、治理工作、执法力度得到了明显增强,污染环境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农村生态环境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忧的是“三个不”:一是责任意识不到位。作为责任主体的基层一线存在畏难情绪,碰到问题习惯于找借口、寻理由,缺乏必要的责任担当;二是整治成效不理想。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与既得效益不相适应,有些重点区域治理工作事倍功半,有些问题出现回潮;三是法治氛围不浓厚。变通违法现象时有发生,处罚力度份量不足,存在“稻草人”、“玻璃门”窘境。

        陆兴祥主任强调,要举全区之力还原奉贤的绿水青山。一要打好组合拳。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凝心聚力,既各司其职又分工协作,畅通治理工作各环节,齐心协力打好治理攻坚战。二要尽好监督之职。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加强监督,以更严更实的工作作风尽心履职,用足用好法律武器,有效督促推动污染问题的解决。三要当好父母官。各镇政府要敢于担当,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担起治理主体之责,不辜负奉贤百姓的期冀和组织的信任。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反复强调全区上下要切实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工作理念。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中央、市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实施“环保法”和“条例”,以创新环境管理体制机制为动力,以提高环保队伍素质、规范环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目标,不断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多措并举、强化治理,多方联动、狠抓落实,我区生态环境总体趋势向好。

        会议认为,我区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及时对接市委“1+6”文件,出台“1+8”文件、细化108项重点工作,今年以来重点推进12项工作,聚焦体制机制调整、服务管理资源下沉、基层队伍建设和社会力量参与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针对存在的问题,会议对贯彻落实“环保法”和“条例”提出以下建议:

         一、以减少源头污染为重点,践行环保优先理念。一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环保法”和“条例”,突出抓好企业法人的学习教育,增强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切实提高全社会环保意识。二要坚定不移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执行最严格的环保审批制度,提高环保准入门槛,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三要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采取有效手段将节能减排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责任主体、目标时限要求和奖惩考核措施,切实发挥环保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倒逼和引领作用。四要强化污染防治。进一步强化环保为民的理念,认真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并着力解决河道黑臭、空气异味和农村环境污染严重等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环境问题。

        二、以机制创新为重点,形成环保工作合力。一要强化环保部门工作职能,运用环境执法、环境准入等约束性手段,建立和健全监测制度,同时要加强与各属地政府的沟通和衔接, 形成对区域防治目标的有效支撑,协同推进区域环境综合治理,实现执法监督与业务指导的有机结合。二要完善环保工作机制,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落实部门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强化相关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工作责任,促进各部门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环保工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增强监管、执法主动性和联合执法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环境监管工作及时有力。

        三、以强化执法为重点,严查环境违法行为。一要坚持严格执法。要突出重点,切实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污染源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执法监督检查,同时建立环保、司法协同机制,强化环保监管联动。二要加大处罚力度。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根据“环保法”和“条例”的规定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多种手段加大对环境违法的惩治和曝光力度,增强环境执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威慑力。三要继续加强环保队伍建设。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强化思想、作风、组织、业务、制度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全方位提高环保执法监管水平。

       会议对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一个工作理念。一要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丰富内涵,切实将农村生态环境建设摆上事关奉贤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敢于担当、主动而为、合力推进。二要探索对标“海绵城市”,将城市河流、湖泊和地下水系统的污染防治与生态修复结合起来,促进雨水资源化利用。三要运用区内各类媒体资源打造平台,重点突出新《环保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的宣讲培训,着力发动一场捍卫农村生态环境的“人民战争”。四要发挥村委会自治功能,动员群众制定并通过符合本地实际的“环保村规民约”,建立与村民福利相挂钩的违规惩罚机制。

       二、构建一个工作格局。区政府应牵头成立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研究制定专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具体方案。要做实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职能,建立定期会商机制,以部门协作、捆绑落实相关计划和项目,实现项目资金叠加效益最大化。

        三、完善五项工作机制。一是规划引领机制。尽快制定并实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规划,科学布局农村生活区、工业区和畜禽养殖区,确保经济发展、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二是多元投入机制。突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在区镇预算中的重要性。充分整合各部门生态建设资金,建立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资金,向重点污染减排、污染源治理、生态文明创建等项目倾斜,并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筹措资金。三是“河长制”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镇村河道“一河一档”数据库,健全镇村二级“河长”管理网络,形成“一对一”的河长工作模式,建立“河长”管理责任制,切实做到责任透明化、任务公开化、监督社会化。四是考核问责机制。整合形成农村生态环境建设专项指标并明显增加权重,连同财政绩效使用评估结果,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对于因盲目决策或管理不力造成生态环境恶化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并终身追责。五是长效监管机制。围绕工业、农业、生活等三大污染源,对重点区域开展污染源排摸工作。建立健全有效的基层环境监控体系,定期公布农村区域环境状况。有效整合综合执法队伍,显著提高违规成本。探索建立违法违规排放黑名单制度,并公开接受社会媒体监督。完善做实生态文明系列创建工作,切实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见成效。进一步理顺镇村对农村垃圾处置的管理机制,适当提高管护队伍的待遇水平。

        四、聚焦六项重点工作。一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结合土地减量化工作,将镇村及园区内企业进行梳理分析并分类处理。对于现有的落后产能企业,积极实施关、停、并、转;软硬兼施,引导劣质企业自愿退出或有序迁移;提高引进项目的准入门槛,严禁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入驻;坚决淘汰198地块内的企业,加快复耕还绿进度。二要加大镇村河道治理力度。有效落实我区“三水”(清水、畅水、活水)行动实施意见,健全河道养护市场化运作管理机制,研究创新河道垃圾、淤泥循环利用途径。加强工业企业和城乡结合部的截污纳管,跟进事后维护工作。三要创新完善垃圾处置模式。及时梳理总结庄行镇西校村农业垃圾分类处理试点经验,鼓励有条件的村先行试点推行农村垃圾分类一体化处置模式。四要持续有力推进绿化造林工作。妥善把握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想方设法挖掘种植潜力,注重资源整合,突出技术指导、动态监管及客观评估等环节,确保镇级公园、绿化廊道等重点项目按时保质完成。五要深化生猪减量提质治理。积极放大土地减量化等政策效应,准确锁定对象并迅速拔点拆除,及时做好土地复耕等后序工作。督促规划保留的规模畜禽养殖场,按照场所标准化、生产清洁化、产品优质化的“三化”标准,在基础设施改造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方面进行规范提升,并强化动态跟踪监管。六要源头管控农业面源污染。主动融入上海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工作。紧咬“五化”(经营规模化、耕作机械化、农资节约化、产品市场化、农民职业化)目标,有力推动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创新发展。发挥区内高校资源集聚优势,强化产学研合作,并促成科研成果转化落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应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生物农药,实现“两减一增”(农药化肥使用量减少,有机肥使用量增加)。

       会议对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处理好谋发展和强服务的关系。明确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不仅是坚决贯彻市委决策、维护政令统一的需要,更是切实解决社会治理中一些现实难题的需要。我区作为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前期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不足导致公共服务缺失较明显的远郊区,各方面任务更加艰巨和繁重。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转变观念,以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为引领,着力一手抓经济建设、一手抓社会治理,才能有效推动经济社会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不断提升城市管理的水平,领导发展的能力。

       二、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强化条块信息共享和协同推进。增强跨前一步、主动服务、勇于担当的意识,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完善信息系统,理顺条块关系,强化绩效考核。通过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沟通协调,积极推进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切实抓好重点行业及窗口单位,破解发展难题,及时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比如,在物业管理方面,针对老旧小区“无人认领”等问题,可以采取新旧小区“捆绑式”招投标的形式;同时健全服务管理体系,拓展和丰富服务内涵,有效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面临日益严峻的停车难问题,相关部门要超前思维超前规划,凡新开楼盘要按一定比例建设停车库(场),保证增量满足停车需求;同时整合社会停车资源,合理设置城市道路临时停车点。将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加大镇村河道治理力度等纳入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让老百姓真真切切地感受到环境有改善、治理有成效。不断优化运行机制,引导基层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社会化服务机制、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激发社会治理的内在动力。

        三、进一步提升创新思维的能力,夯实基层治理基础。不断探索创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新路子,加强对新问题、新情况的了解和研判。进一步发挥好村(居)在社会治理中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核心职能,改进传统的行政手段,加强队伍建设,使基层有职有权有物,有精力、有能力做好面向群众的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基层社会组织建设,加大培育其推动经济发展、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凝聚社会成员和调处社会矛盾等能力,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社会组织自我管理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四、进一步坚持以人为本,聚焦保障和改善社会民生。以项目推进的手法,推动各项社会事业在基层的创新发展和严格落实,让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成果惠及百姓民生。教育发展打破体制机制樊篱,创新教育理念,科学配置基层教育资源;卫生改革触角延伸至基层,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加强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文体繁荣注重发挥文化体育活动带来的综合效益,鼓励、支持基层和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文体发展。

      本次会议对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经出席会议的19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市、区级河道治理得满意8票,基本满意9票,不满意1票,弃权1票;镇、村级河道治理得满意3票,基本满意8票,不满意7票,弃权1票。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经过表决,任命姚卫华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免去缪京的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同时,任命刘锋、苏姝、李晓杰、谷培涛、林庆强、胡耀群、徐成文、高磊、盛庆、盛军华、裴孙英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王舒、刘佳、沈婧妮、陈奕、陈斐、罗靓燕、周颖、姚倩男、姚媛媛、顾斌、戴慈为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董学华的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陆兴祥主任希望新任命的同志要铭记今天、铭记誓言、铭记使命,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职责,坚持“三严三实”、践行群众路线,为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为奉贤发展和民主政治、法治城区建设作出贡献。

     会议还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评选优秀人大代表建议活动的意见(草案)》。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季伯明、马天龙、汪黎明、陆建国、汤芷萍及部分常委会委员参加了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唐丽娜,区法院院长陆卫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俞德明,区府办、编办、社建办、政研室、发改委、经委、教育局、科委、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财政局、建管委、环保局、规土局、文广局、卫计委、体育局、绿化市容局、房管局、农委、水务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管局、招商办、网格化中心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分管副镇长(环保),各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奉浦社区、金海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室主任、副主任,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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